張貼日期: 2022-08-24 14:20:20 點閱:189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8月18日臺教體署學(二)字第1110029155號函辦理。
二、摘錄重要資訊如下,其餘詳如教學精進計畫:
(一) 申請資格與計畫期程:
1、 申請資格:教育部主管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、直轄市政府教育局、縣(市)政府。
2、 申請及執行期程:自即日起開放申請,至111年10月17日止;計畫執行及輔導期程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。
(二) 申請作業:請備文並附妥相關文件,包含「112年教學精進計畫文件」,以及「適應體育教學精進計畫-計畫合作協力同意書」,於111年10月17日前送達或郵寄至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」(以郵戳日期為準);同時寄送電子檔案至承辦單位電子信箱(lac.ntnu@gmail.com)。
三、 本案如有相關未盡事宜,請逕洽該署委託單位,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,郭鴻霖專任助理,聯絡方式:(02)7749-5301,電子信箱:lac.ntnu@gmail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