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修正後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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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者 訓導組長   


張貼日期: 2023-08-16 14:25:44  點閱:82


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02727號函辦 理。 二、衛生福利部宣布自112年8月15日起COVID-19篩檢陽性輕症/ 無症狀者,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 措施,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10天調整為5天。 三、配合衛生福利部最新防疫措施,爰修正管理指引,修正重 點如下: (一)師生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,若有請假需求,請依學 校規定辦理。 (二)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照衛生福利部「新型冠狀病毒 (SARS-CoV-2)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」辦理。

(三)家長之「防疫照顧假」亦配合取消前項支持性給假措施 一併删除。 四、旨揭修正案自112年8月15日起施行,相關修正後QA,請至 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cpd.moe.gov.tw /page_one.php?pltid=183)下載運用。